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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七项举措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3 09:45:08


    3月1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七项措施,部署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院迅速行动,对该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福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利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一庭,抽调相关庭室负责人充实到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逐案排查梳理。对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帐,列明案件名称、涉案金额、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逐案制定方案,确保案件及时办结。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依法适度放宽立案条件;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口头立案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执行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四是快立快审快执。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要因案制宜、因案施策,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在审理环节,要强化能动司法,帮助、引导农民工诉讼;要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优先审理;要坚持调解优先,尽力调解结案;要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在执行环节,要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要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尽快执行。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院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要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切实取得成效。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设立活动信息专刊,加强同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和省级媒体的协调,通过开展专栏、组织专版、播发专题、安排专访等形式集中报道。同时利用巡回办案的机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劳动法律意识。

    七是构建长效机制。要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加快研究和探索速裁程序制度,尝试小额诉讼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完善信访处理工作制度,确保在发生集体上访或者突发事件时,提前化解、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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