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正月十六),是鹤山区的大集日,有各村办事处组织的秧歌队、走高跷、舞龙舞狮等文艺演出,鹤山区法院利用这个民俗日,采取四项措施在兴鹤大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拉开了鹤山法院新的一年法制宣传工作的帷幕。
一是制作了宣传横幅,专门配置了宣传车,录制了宣传磁带,播放《平安建设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发放宣传资料。根据外出务工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我单位有针对性地向外出务工人员和广大群众宣讲《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多种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发放法律资料1000余份。
三是赠送法制宣传小提包。我院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特别订做了法制宣传小提包,提包上印制了相关的法律小常识,既提升了宣传的效果,还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四是制作了法制宣传版面。将符合农村法制宣传以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宣传版面的形式向群众展示,供群众阅览,并且派出专门的法官负责向群众讲解。
五是设立法律咨询台。专门组织了5名法官,开展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接待咨询和解答法律问题300多人次,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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