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几经周折,终于顺利将一起拖欠22位民工两年之久的工资款案圆满执结,起到很好社会效果。
毕付叶、吴拴林等22名鹤壁集地区农民工于2008年在鹤壁市京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海公司)打工生产建筑用砖,他们辛勤劳动所应得的工资却得不到手,原因是京海公司更换承包人,而承包人之间相互推诿。为此他们多次向劳动局和各级政府反映,并于2008年两次围堵市委市政府大门,强烈要求京海公司及承包人王虎生、袁五金三被告支付2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1648.3元。
2009年12月20日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案后,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王永秋亲自召开法院、信访局、鹤壁集乡政府参加的案件协调会,要求及时解决此案,并保证22名民工的稳定工作,不能干扰市两会、省两会、全国两会正常召开。该院院长李晓晔在党组会上亲自布置此案的执行,明确案件的承办人和责任人,限期执结此案。
副院长王俊林和执行干警赵俊峰等接受任务后,表示要克服一切困难,坚决完成任务。他们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工作。一方面他们耐心细致的向22名原告作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相信法律,不能到政府机关闹事,法院会穷尽法律手段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他们加大执行力度,数十次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其财产线索,查封了京海公司的设备。被执行人王虎生逃避执行,该院干警利用五个晚上,蹲点守侯,排摸查找了他可能隐身的近十个地点。最终将被执行人传询到法院,向他们展开法律攻势。经过近30多天的艰苦努力,终于将全部案件执行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干警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效果非常满意,被法院执行干警的认真负责、忘我工作的精神所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