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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小案不小办 法官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09-20 15:44:46


    近日,淇滨区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对双方当事人的普法及说理,案件得以顺利调解,有效的缩短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周期,修复当事人关系,促进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10月份,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路口与张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王某在保险公司载有交强险及商业险。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与保险公司经协商未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9月份张某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张某、保险公司沟通,发现双方分歧较大,承办法官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法律、法规、陈述利害、耐心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双方解决分歧,最终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形成调解书,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4000元。

    该案件的顺利化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更精准回应新时代“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需求,实现良法善治、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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