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尽最大可能争取和解,彻底解决当事人矛盾,为企业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2023年8月,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受理两起股权纠纷案件,两起案件主要当事人相同,为便于彻底化解纠纷,两个案件定在同一天上午开庭。经庭前询问,两起案件主要当事人李某和冯某之前同属一家消防公司的股东,后李某股东退出,股东之间签署有退股协议书,李某获得6万余元的退股款。李某诉求是支付剩余退股款5万元,冯某诉求是要求李某履行退股义务、办理工商登记及交接工作。
在庭前调解中,双方争议较大,且均有不良情绪,李某称其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退股,而冯某称在签署退股协议后,李某有侵占公司财物以及利用客户信息另立公司的行为。双方你来我往,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法官看庭前调解不成,随即转入庭审,并在庭审过程中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告知双方当事人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同时根据庭审情况,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和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经过数轮磋商,在对支付退股款的时间和条件上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适当减免退股款,冯某以附条件的方式向李某支付剩余退股权款,即李某每完成一项退股协议义务,支付一定的款项,双方握手言和。两起案件,以调解一起、撤诉一起的方式结案。
淇滨区法院高度重视涉企案件,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从双方的立场出发,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对于有调解可能的,付出最大的努力予以调解,坚决避免为了结案而结案,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