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在《河南法制报》刊载的“鹤壁市中级法院农民工讨薪案做到‘三优先’”报道上作出重要批示:鹤壁中院的做法要提倡。一定要把农民工讨薪一类的案件放在优先的位置来处理。
接到批示后,鹤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吴华院长即时对学习贯彻好张立勇院长重要批示精神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将张院长重要批示转发各县区法院、市法院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一是召开由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学习领会张立勇院长的批示精神。一致认为,张院长的批示既是对鹤壁中院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今后工作中,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便民措施,积极服务和保障好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按照张立勇院长批示和省法院的通知要求,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审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纠纷案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结合“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开展,在继续开通绿色通道等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系列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意见,迅速开展“两类”案件的专项排查和梳理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组织广大法官定期深入建筑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农民工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五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张立勇院长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为重点,认真研究部署,对照各项要求,逐项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六是扎实开展好党性、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