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滨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2021年,12月份李某驾驶一辆轿车在路口与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全责。双方对医疗费外的其他费用未达成一致,故王某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沟通,王某发生事故后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家庭经济负担大。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听取双方诉求,并积极的组织调解,努力在双方之间寻找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王某赔偿金共计172000元,纠纷完美化解。
该案的圆满化解,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并为维持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