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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虽小事不小 群众事事无小事

  发布时间:2023-07-26 09:05:45




    近日,鹤山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孙某在副院长戚秀丽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将借款全部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执结。

    陈某与孙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7月,孙某向陈某借款35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借款到期后,陈某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将孙某诉至鹤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判决孙某偿还陈某借款350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仍不履行偿还义务,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躲避不见、不接电话,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没有气馁,想方设法与其亲属取得联系,并通过亲属做其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修复双方的好友关系,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孙某终于意识到为了金钱伤害多年的朋友情谊不值,主动履行了3500元的借款,这起朋友间小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标的虽小事不小,群众事事无小事。下一步,鹤山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维护民生权益真正落到实处,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刚柔并济,既要有执行力度,也要兼顾司法温度,全面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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