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浚县法院在善堂镇政府、公安局等多部门协助下,强制执行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将涉案厂房腾退拆除并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刘某等8名原告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租赁给被告宋某经营并签订了《租用土地协议书》。被告宋某在土地上建造了厂房,并按照协议支付了2017年的土地租金,此后未支付,刘某等人分别将宋某诉至浚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宋某与8名原告签订的《租用土地协议书》解除,并支付8名原告所欠的土地租金。被告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2021年1月刘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宋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严重影响了法律权威,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期间,执行干警继续给宋某做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支付租金,并在现场张贴了腾退公告,责令其限期腾退,但宋某仍拒不履行,拒绝拆除厂房。浚县法院执行局遂组织干警依法强制腾退。为确保腾退工作有序开展,浚县法院周密部署,并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就腾退事宜制定了严密的计划,并认真研究了执行预案、评估执行风险、部署应急措施,切实保障腾退工作顺利推进。
7月20日上午七点三十分,浚县法院出动15名干警、3辆警车,按计划到达执行现场,同时到场的还有公安、医院、镇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中,由法警组成的警戒组负责控制现场和维护秩序,执行组负责对房屋内财物进行清点,并对涉案房屋进行拆除,整个执行过程有序、规范、高效、文明。经过一天的紧张作业,涉案房屋顺利拆除并将土地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该强制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部署周密、准备充分、过程顺利,执行干警秉持文明执行理念,提前实地走访、多方协调沟通,充分彰显了浚县法院强制执行的坚定决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