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类案件
(一)问题及风险点
1、需要鉴定的合同类案件审理周期较长。
2、当事人对诉前保全措施了解和运用的较少。
3、案件胜诉后无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意识。
(二)保障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对策和建议
1、为解决鉴定周期较长问题,山城区法院集约化管理诉前、诉中鉴定,加快鉴定周转,加大对鉴定周期的督促力度。
2、加大诉前保全成功并顺利诉前调解的宣传力度,组建集约化保全团队,缩短保全周期。
3、对于涉营商环境案件,要求向胜诉方发放《迟延申请执行风险告知书》,督促胜诉方申请强制执 行。
二、资不抵债企业破产清算类纠纷
(一)问题及风险点
1、资不抵债公司缺乏申请破产退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导致频繁被执行。
2、资不抵债公司或无产可破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支付破产管理人报酬导致申请破产清算有顾虑。
3、债权人未能保留追索债权凭证,导致申报债权受阻。
(二)公司破产清算顺利退出市场的对策建议
1、加大对企业破产清算法律宣传力度,为企业顺利退出市场扫清法律意识障碍。
2、加强府院联动及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席,对于无力支付破产管理人报酬的市场主体,争取政府或协会的资金支持。
3、加强企业证据保留及搜集意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三、公司类纠纷
(一)问题及风险点
1、公司股东出资未到位,公司内部治理效能不高,对于公司债务承担法律意识不强。
2、部分企业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实际经营较少,知情权得不到维护。
(二)公司健康发展对策建议
1、强化股东履职法律意识,引导股东正确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和氛围。
2、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妥善处理公司内部矛盾,鼓励公司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