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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以学习为动力打造“学习型”法庭

  发布时间:2010-01-28 11:07:25


    新年伊始,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干警业务素质教育,努力打造“学习型”法庭。

    该庭学习方式主要是利用每周庭室例行自学时间,在庭长带领下组织全庭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部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使干警们从立法背景、条文释意等方面进一步熟悉该法,并结合庭室案件实际情况研讨法律的适用,统一为庭室办案法官购买了相关书籍,规定每周四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以自学为主,必要时组织集中学习,将庭室业务学习制度化、经常化。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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