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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庭外和解 公证参与共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19 08:58:07



    为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创新审判工作思路,多方联动,邀请公证处参与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的处理,借助司法公正的力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化名)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原告因父母离异跟随父亲,母亲再嫁后因生子病逝,留下一笔赔偿款,因多方就赔偿款分割问题不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该笔赔偿款。

    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发现,该案原告系未成年人,母亲去世实属不幸,亲人之间法庭相见更显惨烈,故认为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更为妥当。想要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只解决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之间的纠纷是不行的,于是,承办法官约见了五方继承人及代理人,从法律角度为他们讲解遗产继承和分配方法,并立足保护未成年的角度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得到了多方继承人的认可。

    为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保护当事人利益,承办法官邀请了山城区公证处公证员一起参与该案调解,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最终五方继承人签订庭下和解协议,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和解协议签订当日,在法庭干警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赔偿款项当场履行完毕,至此,一起未成年共有物分割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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