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成果,持续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6月16日早上6点30分,淇滨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十一次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执行动态一:
拘留所门前忙履行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申请人孙某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申请人孙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赵某希望其主动履行,避免因采取后续强制执行措施对其个人信用产生影响。但被执行人赵某态度蛮横,拒不露面解决问题。集中活动开展当日,根据前期排查线索,执行干警火速出击将赵某拘传至法院,希望通过面对面交谈的方式劝其转变态度,积极配合执行。执行干警经过近3个小时释法明理做工作,赵某依旧态度强硬。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带领赵某进行体检的同时,执行干警依旧没有放弃,通过电话联系其家人,希望通过家人的共同努力,转变赵某思想,主动配合履行,但迟迟没有收到赵某家人的回应。
在拘留所门前即将交接司法拘留手续时,执行干警接到了赵某父亲的电话,赵某父亲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对赵某做思想工作,不久赵某父亲来到了拘留所门口,苦口婆心地对赵某进行了劝说,最终赵某幡然醒悟,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了申请人孙某,赵某表示愿意先当场履行一部分钱,剩余部分回到家慢慢凑齐后尽快还给孙某。孙某同意该解决方案,赵某于拘留所门前签署了和解协议,并保证一定会按期履行。
执行动态二:
助企纾困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企业鹤壁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淇滨区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共计60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发现企业账户有余额可供扣划,承办法官考虑到如若贸然采取冻结、扣划公司账户的方式可能会影响该企业的正常运转,这样既不利于案件的继续执行,也会带来员工失业、企业停产的风险。经过承办法官的集中研判,决定先尝试联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希望通过善意文明的柔性执法措施推动案件的化解。
16日上午,被执行企业法人胡某主动来到执行局,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是企业近期在经营上遇到了困难,希望法院和王某能够理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努力下,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企业鹤壁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该企业当场履行10000元,剩余50000元于6月23日之前履行完毕。
“非常感谢法官同志,考虑到我们企业的实际困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既让我们积极履行了义务,又不影响我们企业的正常经营。”该企业负责人胡某表示。
6月16日集中活动开展当日,淇滨区法院共拘传25人,拘留3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完毕5件,执行和解12件,执行到位金额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