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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民一庭法官上门为农民工送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0-01-25 15:10:04



民一庭法官交付执行款现场

    元月22日下午,河南省鹤壁中院民一庭干警专程将第一批15500元执行款送到农民工李某的父亲手中。

    农民工李某在工地施工时不慎摔下,造成下肢瘫痪引发诉讼。鹤壁中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及时召集双方调解,在民一庭干警多次调解下,施工方最终答应赔偿31000元,并首先支付15500元,承诺剩余款项2010年5月1日前付清。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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