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案件拍卖房屋腾房难的问题,进一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两级法院活动安排部署,淇滨区法院于6月10日开展“豫剑执行”第十次专项执行活动——集中腾房专场。
【案件背景】
张某申请执行李某、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淇滨区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李某、赵某偿还39万元债务,判决生效后,李某、赵某拒不履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另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在该院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淇滨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决定对李某、赵某名下位于淇滨区某小区的房产予以拍卖,并通知李某、赵某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房屋。李某、赵某拒不配合,经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多次研讨后决定对此房屋进行强制腾退,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动态】
6月10日上午9点,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共出动10余名执行干警开展强制腾房活动,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
9点30分左右,执行干警到达涉案房产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再次对房产情况进行确认。
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承办法官制作现场执行笔录。
在法律强制力震慑下,被执行人及家属表示,愿意主动腾退房屋,家中物品正在打包处置,并已签订租房协议,保证于6月25日前将房屋内物品全部自行腾空,否则自愿接受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决定再给被执行人一次主动履行的机会,并责令被执行人及家属在保证期限内按时自行腾空。
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继续对拒不配合执行的人员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