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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掀起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热潮

  发布时间:2010-01-25 13:56:49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要求,淇县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扎实开展“远学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近学全省十大调解能手郭福礼”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五学四查三提高”,着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淇县法院在组织干警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要着重学习她“五个特点”:一是学习她牢记宗旨、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崇高情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理想的起点、信念的支点和事业的轴心,为人民群众掌好、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二是学习她胸怀大局、公正司法的坚定追求,公正办案,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最高追求,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起纠纷,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学习她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职业精神,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心系群众,真情调解,公正办案,以耐心化解纠纷,以真情赢得信任,以实际行动为构建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学习她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优秀品格,不计个人得失,安心本职工作,扎根基层,吃苦耐劳,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勤勉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能手,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建功立业,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人民法官。五是学习她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崇高的思想品格,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坚决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以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展示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在学习陈燕萍同志的过程中,该院对照陈燕萍同志的模范事迹,认真开展好“四项自查”:一是查司法实践中有无不公正对待当事人、不公正审理案件的情况;二是查有无不规范的司法行为、马虎了事现象;三是查有无不文明行为,对待当事人有生、冷、硬、推现象;四是查有无不廉洁行为,存在吃、拿、卡、要现象。

    淇县法院通过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着重事项干警“三个方面”的提高:一是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意识。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人民法院的工作纳入到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考虑,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平安建设、全面达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提高和谐司法能力。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正确把握各项法律政策,提高“三项技能”,尤其要强化调解意识,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作为调解工作的总目标,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提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使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实现为民、便民、利民、取信于民。该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学习本院西岗法庭庭长、全省十大调解能手郭福礼的先进事迹,认真解决群众观念、群众工作能力和充分依靠群众开展司法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针对差距订措施,订好措施抓落实,狠抓绩效考评工作,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整体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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