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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组织全市干警收看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1 11:07:31



鹤壁中院收看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场


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始仪式


鹤壁中院全体干警认真收看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

    元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鹤壁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干警200余人在视频会议室认真收听收看看了会议精神。

    陈燕萍是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她对人民有着厚重质朴的情感,心中时刻装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信念,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爱铸就在平凡的审判事业中。她在法院工作21年,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14年,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忠实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职责,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悉心办案,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她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情系百姓,真情调解,被誉为党群关系的“连心桥”。她关注民生,关爱百姓,长期帮助残疾儿童,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她扎根基层12年,审理26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她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令人振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2003年,江苏省纪委将她作为勤政廉政典型进行宣传。2007年,她被中宣部确定为“道德楷模,文明风尚”全国重大宣传典型,十多家中央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她先后多次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十佳法官”、“江苏省十大女杰”、“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模范法官”、“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等荣誉称号。 

    报告会结束后,鹤壁广大法官纷纷表示:陈燕萍品格体现了民族精神,她的品格概括起来八个字“平凡、真诚、大爱、可敬”,她的优秀品格充分体现了以爱国主义核心的民族精神,她以个人本质体现了“三个至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宗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陈燕萍既是法律的捍卫者,又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事迹感人至深,今后一定以陈燕萍事迹为动力,扎实做好工作,开展便民服务,为审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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