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淇滨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一起历经近3年的劳动争议矛盾纠纷获得圆满解决。
李某在参加某建设公司年会过程中昏厥,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家属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李某与某建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淇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建设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因案情复杂,该案经过审判后又发回重审。
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通过开庭了解到李某死亡后,其家属为维护权益,已经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历时了近3年时间。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考虑到劳动争议纠纷“一裁二审”时间太长,维权常常困在程序空转中,即使判决,因该案不涉及赔偿问题,无法彻底解决纠纷。
为切实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避免引发多个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在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用类似案件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引导双方进行调解。紧扣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释明,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陈述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将调解工作延伸到了对李某死亡赔偿的问题上和对赔偿金的分配上,进行穿透式审理,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达成了某建设公司给付李某家属补偿金530000元的协议,并对李某的各继承人进行了分配。该协议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进行了考虑,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企业因涉诉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累,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三个效果的统一,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淇滨区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健全完善涉企纠纷联动预防、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