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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豫剑执行在行动 司法惩戒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05-11 08:48:31




    5月9日早7点,淇滨区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开展第六次“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

    破晓前紧急出动见成效

    “铃铃铃”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5月9日早上5点,承办法官接到了申请人张某的电话,“杜法官,我是李某,我现在在张某的家楼下,我看他正往车上收拾行李,好像是要往外地跑”。放下电话,执行干警立即召集人员动身向被执行人住处赶去。5点20左右,承办法官带领4名执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位于淇滨区某小区的楼下,在张某即将驾车离开时,执行干警对张某车辆将进行了拦截,“张某,我是李某申请执行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干警,现依法对你进行拘传,请你配合。”随后将张某带回执行局。

    在执行局内,执行干警组织李某和张某进行调解,希望其自行协商拿出和解意见,但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张某态度强硬,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经合议后决定对张某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在执行干警向张某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张某神情明显有些紧张、不安,主动向执行干警询问如果先履行一部分是否可以免于司法拘留。承办法官再次安排李某和张某坐下来协商还款计划,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张某筹集资金后10日内履行完毕还款义务,申请人李某表示同意。

    依线索拘传到案终和解

    “你好,我们是淇滨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因王某与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在需要依法拘传高某,请配合我们的工作”。5月9日早上7点半,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来到被执行人高某的家中,开门的是高某的妻子,其坚称高某在外地打工不在家,并以只有自己和女儿在家为由不方便让执行干警进入家中,执行干警向高某妻子出示搜查令说道“这是搜查令,请配合执行。”高某妻子无奈只得带领执行干警进屋查看,在一间关着门的卧室前,执行干警要求高某妻子打开门,高某妻子声称这是女儿房间,女儿还在睡觉不方便进去。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配合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高某妻子只好打开房门,屋内不是别人正是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高某,执行干警向高某示明证件及相应法律文书后,依法将高某拘传至执行局。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高某在2021年签订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费用40000元,租赁到期后高某拒绝支付租赁费用,案件经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长期躲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次被拘传到案完全出乎高某的预料,其认为长期躲避就可以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殊不知执行干警对每一起执行案件都不会懈怠,只要发现任何执行线索都会严密排查,确保案件实质性执结。

    执行干警告知高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如果坚持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拘留压力,被执行人高某当场向申请人王某转账10000元,并对剩余部分达成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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