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文明旅游我先行】倡导文明旅游 淇滨区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4-28 15:33:20




    为进一步传播文明旅游理念,倡导文明旅游行为,营造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4月28日,淇滨区法院组织干警志愿者在鹤壁东站开展了“文明旅游、从我做起”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院干警化身文明旅游“宣传员”,为过往群众发放文明旅游宣传页,宣传文明旅游需遵守的行为规范,普及安全出行知识,引导游客自觉文明出行,积极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页300余份,淇滨区法院用实际行动展现奉献、有爱、互助、文明的服务精神,做文明家园的守护者,文明旅游的传播者和文明活动的践行者,为深入创建文明城市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