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淇滨区法院立案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引起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原告张某于2023年4月3日在某拼上一家药房官方旗舰店购入4包冲剂药,后于2023年4月5日收货之后,查知该产品中添加了不能作为该产品食品原料的香附,即认为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向被告公司主张退款并赔偿1000元,但被告公司拒绝赔付,张某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电话沟通,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建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赔付张某500元,张某当即撤回对其起诉。至此,一次性解决该买卖合同纠纷。
淇滨区法院坚持高效、快速化解矛盾,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先行,有力促进各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有效化解,以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