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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法院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条线指导 第二次会议在山城区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3-04-27 16:44:59




    4月25日下午,鹤壁法院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条线指导第二次会议在山城区法院召开。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贺曦出席会议并讲话,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海燕,鹤壁中院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相关人员,各县区法院主管副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鹤壁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长付主持。

    会议首先由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海燕致辞,接着各县区法院汇报了今年第一季度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的具体情况,鹤壁中院对各县区法院工作进行了点评。

    会上,王贺曦副院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严把行政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要严格落实审限管理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办案质量、效率并重的理念,同时更加重视释法说理,实质性解决问题,在快又好的基础上,实现公平正义。三要落实府院联席会议精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在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的基础上,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由出庭向出声、出彩、出效果转变。四要推进诉源治理,做好司法建议工作。规范建议程序,确保建议质量,增强建议效果,切实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水平。五要提升案件质量,做好案例调研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诉讼文书规范要求,杜绝发生低级错误的情况。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要把提高调研文章写作和案例编写水平作为增强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统筹兼顾审判工作和理论研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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