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执行法官,为了我的案件尽心尽力,你们辛苦了”。4月21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秦某某满怀感激之情,将一面绣着“廉洁公正办案神速、执法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至执行法官王磊手中,申请执行人握着王磊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17年9月份,栗某某向秦某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经秦某某多次催要,栗某某未给付借款及相应利息,无奈之下,秦某某诉至淇县法院。淇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栗某某偿还原告秦某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栗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秦某某向淇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栗某某名下银行卡仅有几千元,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均以“暂时没有钱”答复。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执行工作陷入困难。2019年7月份,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从外地回来,立即组织人员去家中将其带回法院,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一部分,但仍下欠20万余元未履行。2023年4月19日上午,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在某小区居住,执行干警迅速赶到该小区找到被执行人栗某某并将其带到淇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遂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栗某某起初态度强硬,表示没有钱履行。执行干警随后将其带到医院进行体检,准备拘留。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做调解工作,利用中午午休时间,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栗某某电话通知其家人和朋友,将20万元案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就这样,一起五年旧案在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鲜红的锦旗,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淇县法院执行工作的充分认可,感谢的话语,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干警的高度评价。下一步,淇县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