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执行质量、效率、效果。4月13日上午,淇滨区法院共出动36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分成5个执行小组,参与全市法院涉民生小标的案件专场集中活动,重点围绕追索劳务报酬、交通事故、抚养费等案件及5万元以下小标的涉民生类案件开展统一行动。
执结小标的案件 为企业解决“烦心事”
鹤壁市某房企与王某、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经淇滨区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王某、唐某配合该房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并偿还该房企6000余元房贷逾期款。履行期限到期后,王某、唐某未按期履行偿还义务,该房企向淇滨区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程序向王某、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线上线下查控后未发现其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经过调查走访,发现王某、唐某二人目前共同经营一家生活超市。4月13日上午,承办法官在该超市内找到了王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法官的突然现身让王某措手不及,没想到自己长期躲藏还是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主动向鹤壁市某房企转账6000余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拖欠他人劳务款 法官耐心促和解
2021年,曹某曾在马某经营的工作室从事助理工作,至2021年底曹某离职时,马某尚拖欠曹某劳务费6000元未支付,后经淇滨区人民法院判决马某需支付曹某6000元劳务费,马某未按期履行,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启动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马某送达了法律文书,经线上查控发现,马某名下有3000余元存款可供执行,承办法官随即提请扣划。经前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马某刚刚二十出头,虽然经济已独立,但可能因为涉世未深不了解案件进入后续执行程序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承办法官决定转变工作思路,4月13日上午,承办法官依法将马某拘传至执行局,同时邀请马某的父母到现场协助执行。承办法官耐心为马某父母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劝导马某配合执行,尽快履行剩余执行款,否则年纪轻轻将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今后的事业和生活都会造成不小的影响。马某父母表示和马某已经分家,马某平日好高骛远,不踏踏实实工作,为了让马某尽快成长,希望马某能够吸取教训,通过自身努力偿还。承办法官表示理解,建议除扣划马某3000元外,剩余未履行部分由马某父母提供担保,督促马某尽快打工赚钱偿还执行款。马某父母表示同意,当场签订担保协议。至此,该案件以执行和解结案。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26人,拘留3人,张贴传票17份,执行完毕11件,督促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79万余元。
自“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淇滨区法院坚持民生无小事,始终把保障民生、助企纾困作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逐步建立一条小标的案件“快车道”,集合全院力量助推小标的案件快立、快执、快结。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继续保持高效的执行节奏、高压的执行态势、高质的执行成果集中推动一批小标的案件执行进度,以优异的执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