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5日,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干警对一起矛盾争议较大,刚刚和解的案件进行回访,受到当事人好评。
当事人唐某在家中因邻里琐事被邻居唐某(1996年生,系未成年人)打伤住院。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唐某及其父母一家三口起诉到法庭。鹿楼法庭接办该案后,经过初步了解案情认为案件如直接立案进入审理程序,容易激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纠纷化解。于是启动案前调解机制,电话通知被告到庭调解,被告唐海宾接到通知后,情绪十分激动,认为原告把自己告到法院是伤了自己的面子,拒不参加调解。经办案法官通过各种途径数次组织村委会干部、邻里熟人到其家中调解案件,但被告唐海宾态度强硬,拒不接受调解方案,并外出打工躲避。原告在得知被告态度后,坚决要求马上立案,致使诉前调解陷入僵局。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仍然没有放弃对案件的调解,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重点做好被告工作的同时,也多方做原告思想工作,化解其心中的怨气。使双方都认识到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生活才能和睦美满。看到原、被告态度有所缓和,承办法官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在开庭前通知双方到村委会进行调解。被告唐海宾也从外地赶回参加调解,并向原告表示今后将对儿子严加管教,原告亦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在回访期间,当事人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说:“咱们法庭的做法真是没得说,不愧为人民好法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