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省法院开展的“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4月6日下午,山城区法院在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开展“豫剑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海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辛龙,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邓海兵和部分员额法官、申请执行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集中发放活动主要涉及民生、金融债权、营商环境等12起案件、14名申请人,共发放案款8219677.13元。这是山城区法院连日以来“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旨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在领到现金支票后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并对山城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行为给予高度肯定。
集中发放活动,标志着山城区法院在“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致力于群众所盼、所想,穷尽执行手段,让“纸面权益”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