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山城区法院组织召开“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领会省高院、市中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对“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再部署、再加压,确保活动取得新成效。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海燕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法院关于“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有关要求,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海兵宣读了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本次专项执行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辛龙对近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特别对已开展的集中行动进行了点评。
高海燕院长就此次专项执行活动提出以下要求:一要高位推动,切实加强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既要挂帅,又要亲征,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打好“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推动执行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地。实行院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任务,逐条逐项抓落实,举全院之力确保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二要压实责任,推进案件办理目标化。要吃透把准目标考核所有指标,对未结案件逐案梳理分析未结原因,逐案制定清案措施、结案时限,因案施策、挂号督办。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突出执行的强制性。三要加大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要充分发挥保全前置的功能,小标的案件在立案、审理阶段,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诉讼保全,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从而为案件在执行阶段得到有效执行提供坚实的基础。四要加强重点案件办理,提升执行管理精细化。要加大全院执行一盘棋,立、审、执相互协作配合,六类重点分别建立台账,逐案分析,因案施策,动态管理。五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营商环境大局。要压实各办案团队责任,继续缩短案件结案用时,细化节点管控,从每个节点压缩办案时长;注重维护企业的正常发展,慎用强制措施,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鼓足劲、加满油、把稳舵,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确保全面完成上级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