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手持一面印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对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达由衷感谢。
2018年,原告张某因与被告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浚县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由被告鲁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11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鲁某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多轮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均未查到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后,案件以终本的方式结案。终本不等于终结,执行干警不定期查询被执行人鲁某名下的财产。2023年3月,执行干警王贵军在梳理旧案时主动联系鲁某,与其进行沟通磋商,情法理兼施,反复做起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鲁某一次性将本金及利息16500元通过支付宝转给申请执行人张某,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饱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深藏着执行干警辛勤的汗水,这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人员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浚县法院将继续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