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鹤壁中院党组专门转发中央、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文件,向全市法院系统发出向全国优秀女法官陈燕萍学习号召。
陈燕萍同志是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她扎根在基层法庭14年,情系百姓、无私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职责,共审理案件3000多起,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真情为百姓、公正建和谐的基层好法官”。她曾荣立一等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江苏省十大女杰。
鹤壁中院党组在下发文件中强调,陈燕萍同志是新时期政法干警特别是法院干警的模范代表,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的政治坚定、一心为民、勤勉敬业和廉洁自律的思想风貌,是法院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的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干警要积极学习陈燕萍同志,学习她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学习她调解为先、和谐执法的科学方法,学习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先进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大力营造向先进典型学习、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把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集中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努力使广大干警把学习先进典型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工作动力,以陈燕萍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拼搏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检验学习活动成果,鹤壁中院专门要求,全市法院要在2010年1月20日前,将学习情况书面上报市中院政治部,中院各部门每位干警要结合部门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上交政治部,确保学习先进人物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