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原告袁金旺将一面写有“ 农民工讨薪无望难过年,法官公正速裁为民解忧 ”的锦旗送至淇滨区法院,表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感谢该院党组成员张保平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8年,袁某等四人受某胜公司雇佣在神农广场小区从事批顶劳务工作,完工后某胜公司迟迟不支付劳务款。袁某无奈诉至淇滨区法院。该院受理后积极与被告某胜公司进行联系,告知其作为劳务公司更应履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义务。经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2022年12月29日该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某胜公司支付原告袁某劳务费31984.5元。
为了使原告袁某能尽快拿到拖欠多年的劳务费,在案件生效后,干警积极与立案庭、执行局协调,将该案迅速进入执行程序,现该案标的款已执行到位。
淇滨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案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