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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千万元企业借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12-16 08:29:59


    近日,一起数额巨大、对立情绪激烈、引起省委督察处和省高院关注的企业借款纠纷案件,在鹤壁中院民二庭法官的多方协调、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在庭下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以来,鹤壁中院民二庭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成功调撤了多起涉企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案中,原告鹤壁中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借给被告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现金1000万元,由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金基不动产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鹤壁中兴财务公司向本院起诉,并要求冻结河南思达科技发展公司持有的河南思达高科技公司的价值1150万元的股权。

    鹤壁中院受理该案并采取保全措施后,金基不动产公司到省委反映情况,称涉及思达集团的资产重组已进入关键时刻,如果鹤壁中院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下裁定冻结思达科技发展公司持有的思达高科技公司的股权,将可能会造成资产重组的失败。此案引起了省委督察处和省高院的高度重视。为此,主管副院长要求一定要认真落实省委督查处和省高院的指示,承办法官则先后四次作原告方的工作,并向被告释明法律,希望双方能尽快协商解决,经过多方协调、耐心疏导,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这起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圆满解决,使债权人的债权及时得到了实现,也使债务人企业的资产重组得以顺利进行,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受到了企业的好评,省高院对市法院所作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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