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浚县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为年事已高的申请人王某送执行款,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肖某系翁婿关系,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浚县法院判决肖某偿还王某40000元。判决生效后,肖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通过网络查控、传统调查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后执行法官电话约谈肖某责令其履行义务,肖某却以自己没钱为借口逃避执行,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肖某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因肖某常年在外地打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乘坐高铁,出行受限,便主动联系,希望分期履行还款义务,首期还款20000元,剩余部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因为申请人王某是一名年过八旬的老人,且患有疾病、行动不便,从来没有办理过银行卡,也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进行收款。执行干警将20000元现金亲自交到王某手中时,王某既惊喜又感动连连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