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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促执行 自动履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23-01-13 17:22:51



    近日,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多次释法明理,积极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债务,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使一对好朋友冰释前嫌。

    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申某是好友,2021年10月份,申某向王某借款3210元,并出具一份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申某未还款,申请执行人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鹤山区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申某分批偿还王某执行款共计3210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申某再次失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鹤山区法院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对该案优先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张岚经过查阅卷宗,发现该案标的较小,被执行人应该能够偿还。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张岚对被执行人申某耐心讲解法律,向其释明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张岚耐心地做工作,被执行人申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自动履行全部案款,该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鹤山区法院将以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为抓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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