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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资遭欠多年 年终将至善意执行积案终解

  发布时间:2023-01-04 08:31:59


    “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但被执行人目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希望你们能够适当予以体谅。”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法官王新刚正耐心劝导着三名申请执行人,在善意执行的感化下,三起劳务纠纷案于当日得到执结。与普通劳务纠纷案不同的是,拖欠三名申请执行人工资款的张某已于2021年10月去世,而张某家庭的艰难处境让工资款的兑付一再延宕。

    申请执行人李某、黄某、邓某三人自2019年起跟随张某务工,2021年10月,张某在为他人建房时发生意外去世。根据张某账簿记录,其生前尚欠李某等三人劳务工资1.6万余元未支付,张某妻子王某及儿子基于诚信原则,对所欠工资款予以认可,向李某等三人出具相应工资欠条,但王某及儿子经济条件较差,多年来始终未能付清所欠工资款。李某等三人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及儿子向其支付工资款1.6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母子二人均未履行支付义务,遂申请强制执行。

    因涉案工资款已遭欠多年且三名申请执行人均年过六旬,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妥善化解双方纠纷,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立即展开调处工作。经执行法官王新刚实地核实,被执行人王某目前靠从事零工为生,收入十分微薄,其儿子有一名未成年的残疾子女需治疗抚养。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的现实情况,执行部门充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一方面暂未对王某母子采取任何强制及惩戒措施;一方面及时将被执行人家庭状况如实告知三名申请执行人,劝导其理解和体谅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王新刚的主持下,双方就工资款支付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经过真情感化和耐心调解,三名申请执行人一致同意适当放弃部分工资款,王某母子一次性付清执行款,三起积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刚表示,复工复产后,鹤山区法院执行局新收多起执行案件,在年底案件量全面爆发的重要关头,面对执行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的情况,全体执行干警更要打起精神,认真仔细,展现执行工作人员的专业及修养,上下一心,冲刺办案,开启与时间赛跑的模式,用最快的速度帮助申请人追回案款,充分发挥执行局“不怕苦、敢攻坚”的战斗作风。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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