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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鹤城 法院在行动】千万不能种的“菜”

  发布时间:2022-12-05 10:46:14


    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基本案情】

    种植罂粟竟是为了当菜吃

    罂粟(俗称大烟)花开艳丽,惹人喜爱,有人将它种植只为观赏,有人则听信罂粟可入食入药,殊不知种植罂粟是违法的。这不,家住浚县的甲某听说罂粟苗可以做菜吃,罂粟壳还可以治疗小孩拉肚子,便在自家菜园里种了大量罂粟幼苗,后被公安机关巡逻时发现。经现场清点,共计556株罂粟苗,另在甲某家屋顶还查获其之前种植罂粟收获的19个罂粟壳。

    【法院判决】

    贪吃不成,惹“祸”上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非法种植罂粟 556 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甲某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的从轻处罚情节,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甲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甲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

    罂粟不是菜,种一颗也违法

罂粟是制取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植物,严禁私自种植,种植罂粟苗500株以下的,将被单独或并处行政拘留或罚款;达到500株将可能被刑事立案追诉。但是,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因此,要坚决杜绝种植、购买、食用罂粟及其幼苗,如果自己、家人或亲戚朋友已经种植的,请尽快铲除,望大家知法、守法,切莫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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