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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起争执 高效灵活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2-11-30 08:58:19


    近日,山城区法院顺利执结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多次耐心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同时灵活运用数字化支付方式和总对总查控系统,用最简短的时间、最便捷的方式将款项顺利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效率和工作方式表示高度赞扬,对执行法官的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原告同被告系朋友关系。2020年8月19日,被告因周转资金不足向原告借款10000元,约定最晚一年内还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拒不偿还。2022年7月13日,原告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照判决履行相应义务,10月13日,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和传统查控,发现其仅微信账户内有1600余元。同时,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也未申报财产、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耐心同双方当事人明法释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一次性将8500元支付于申请执行人。但双方约定交钱当天,被执行人称只带来3000元现金,剩下5500元都在已被冻结的信用卡和微信“分付”余额中,被执行人表示只有将微信和信用卡解除冻结才可以支付剩余款项。执行法官考虑如果解除冻结会出现脱封风险,但不解封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没有能力履行。如果就这样放弃,一个本可以执行完毕的案件就功亏一篑。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再次进行交谈,了解被执行人真实想法,分析判断被执行人应该是真心实意想履行完毕。于是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法院仅将该两项资金提请解冻,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同时保证被执行人在账户被解封履行完毕这个时间段一直在执行干警的有效控制下,防止账户被解封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因账户解冻需要一定的信息反馈时间,申请执行人称家中有比较要紧的事情需要回去,执行干警灵活执行,申请执行人先将3000元现金领走,然后将收款码打印下来,方便后续收款。直至当天下午1点30分,被执行人微信和上述信用卡全部解除冻结,被执行人扫描申请执行人收款码转账时,发现信用卡和微信“分付”无法直接支付于申请执行人,随后执行人员通过找到熟人商家码进行周转,才将剩余5500元执行款项一并支付于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陈伊宁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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