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浚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坚持执行抗疫两不误,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李某与刘某系自由恋爱,后两人举行订婚仪式。刘某为李某购买一枚价值3702元的金戒指,且给付订婚礼60000元。后刘某要求与李某举行典礼仪式未果,便就返还彩礼款事项将李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及其父母应返还刘某42000元。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当下正值疫情期间,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李某及其父母名下的银行账户,同时多次与李某及其父母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地从农村风俗与法律规定多方面进行劝解,李某态度有所缓和,愿意退还一部分,但是与刘某的诉求差距很大,执行干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李某及其父母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一次性返还彩礼款,11月10日,刘某收到执行干警转来42000元的执行款,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疫情期间,浚县法院将执行措施转移到线上,利用网络查控财产的同时,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移动平台,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