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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两抢一盗”案件

  发布时间:2009-11-19 08:31:54


    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中,山城区法院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他们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定期开学习交流会。该院坚持为新老陪审员作法律知识讲座,讲解审理“两抢一盗”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有关精神。适时请一些老陪审员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技能和使命感,确保他们在审判中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坚决克服只有形式的陪审。

    二是积极发挥陪审员对“两抢一盗”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帮扶作用。少年庭的法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对法官的回访、教育等帮扶工作往往带有抵触情绪,有时候不愿配合工作。因此,利用陪审员是普通公民的身份更容易使未成年人家长接受的优势,大力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重视人民陪审员的评议意见。认真落实合议庭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原则,陪审员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其他权利与审判员相同。同时注重倾听陪审员法律以外的其他见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建立陪审员联系制坚持与陪审员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他们对法院改革和审判工作的建议,通过他们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当前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和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为民。

    山城区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多次参加审理“两抢一盗”案件,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社会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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