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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引纠纷 温情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9-27 18:20:07


    9月25日,浚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调解,顺利执结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件。

    2020年,张某与秦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举行订婚仪式,张某给付秦某彩礼钱、首饰等财物共计311000元。双方共同生活两个多月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开始分居生活。后张某要求秦某返还彩礼款未果,便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秦某应返还原告张某彩礼款217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秦某拒不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秦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少量银行存款,立即依法予以冻结。随后责令秦某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秦某不以为然。执行干警告知秦某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并从“情”出发,多次对秦某做思想工作。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劝说,被执行人秦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秦某当场支付50000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至此这起婚姻财产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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