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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措施到位力促行政非诉案件和谐执行

  发布时间:2009-11-18 09:19:02


    今年以来,山城区法院坚持将和解执行理念引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全过程,得到了当事人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好评,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一是依法审查,规范执法。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各类非诉执行案件,该院在审查阶段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特别是对新类型非诉案件,还组织干警与行政执法部门有关执法人员联合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在共同学习中相互统一思想提高服务意识,将依法执行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执行过程的始终,进一步增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程序,充分析法说理。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根据非诉案件受理的实际情况,对行政机关申请的同一类型案件及时组织集中统一听证,让行政执法机关在听证程序中充分析法说理,使受处罚者心服口服。三是注重执行的双重效果。山城区法院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只要被处罚者积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准予行政执法机关申请结案。

    由于措施到位,该院在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资源、环保等极易引发矛盾的行政非诉案件中,没有发生矛盾激化情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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