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假日化纠纷当事人不远千里送锦旗

  发布时间:2009-11-18 09:16:46


    10月30日,湖南省岳阳市的一名当事人不远千里,到浚县法院善堂法庭送去一面锦旗,感谢法庭干警耐心调解,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2009年7月16日,湖南省岳阳市的张叙普、谈勇、赵国军在善堂镇收购了20吨鲜桃准备运往广州东莞销售,并租用了浚县善堂镇某货运公司的车主韩勇辉、郭胜波的车辆。双方签定了货物运输合同,商定由韩勇辉、郭胜波驾驶豫F91861货车负责运输这20吨鲜桃。7月17日凌晨4时左右,韩勇辉、郭胜波驾驶货车行驶到湖南省衡东县境内的高速公路上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韩勇辉、郭胜波二人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货车被当地交警部门查扣。车载的20吨鲜桃也被一并运至事故处理停车场。交警部门在第一时间通知了货主到事发地处理货物。由于车主韩勇辉、郭胜波受伤住院,货主谈勇又以人生地不熟为由未及时到场处理,致使一车20吨鲜桃在高温天气下腐烂,造成价值7万余元的鲜桃腐烂变质。

    后双方就货物的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原告张叙普、谈勇、赵国军一纸诉状将二名被告起诉至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庭干警随即向被告送达了相关应诉手续,并组织双方当事人放弃假日进行调解。诉讼之初,三原告认为被告和法官都是浚县的,担心处理对自己不利。思想上顾虑很大。调解过程中,法官们告诉原告要解除思想顾虑,相信法庭会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绝不会因为原告是外地人而去偏袒被告,同时还从法律、人情、道义上做耐心的调解工作,最后原告表示同情受伤的被告,愿意本着做生意赔本的态度去和对方进行调解。在做好原告工作的同时,法官们又对被告进行释法工作,分析了被告在货物损失中的责任大小,讲明了利害关系。被告韩勇辉和郭胜波一开始称自己没有责任,不应该赔偿原告的损失。

    调解期间,考虑到原告系外地人,法庭放弃节假日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活动一直到了晚上,晚上停电仍点着蜡烛对双方进行调解,法官的行为感动了双方。最终在法官耐心、反复地调解下,双方终于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重新握手言和,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办公室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