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3时30分,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由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武军担任审判长的一起行政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玉琴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发表意见。该案系淇县法院今年首例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
案情简介
该案为原告淇县某运输公司诉被告淇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2020年9月25日,靳某某与淇县某运输公司签订《车辆挂靠协议书》,将其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挂靠于淇县某运输公司名下。2020年11月22日,靳某某雇请的司机裴某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裴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22年4月6日,淇县人社局作出《鹤壁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淇人社工伤认字【2022】-W-QX038号)认定裴某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淇县某运输公司收到工伤认定决定后,以其与裴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淇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违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为由,向淇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过程
开庭前,丁武军院长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并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同时搜索全国范围内相关裁判案例,组织合议庭成员深入探讨。庭审中,丁武军院长准确归纳争议焦点,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组织原、被告、第三人对证据进行了一一质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张弛有度,严谨有序。淇县人社局局长王玉琴积极参与法庭辩论,围绕该案如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表了针对性的意见,真正做到了让老百姓“告官又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发声”。
审理效果
该案办理过程中,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向行政机关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督促和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庭审顺利完成,达到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目的,对辖区行政机关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淇县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和监督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工作中,淇县法院坚持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特别是涉及破产审判、扫黑除恶、行政诉讼等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了院领导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激发全体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和审判工作活力,更好地为群众解决诉求,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