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鹤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专职审委员郭琳出席,各县区法院主管副院长、审判业务骨干,鹤壁中院民一团队全体员额法官参加。
会上,鹤壁中院立案团队就近三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再审及省法院再审审查进行了情况通报和数据分析,民一团队就当前影响和制约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质效的原因进行了解析,审监团队就省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的最新裁判理念进行了汇总、梳理,各县区法院汇报了各院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情况及审判力量分配状况。
苗青副院长指出,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关系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同时对于企业的发展也会有一定影响,全市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此次座谈会是个很好的开端,以后还会适时进行,各县区法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随后苗青副院长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进行了重点强调:一是抓好审判力量的专业化配置。各县区院从8月1日起一定要固定办案人员或团队,同时注重搞好审判经验和理念的“传、帮、带”。二是做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充分发挥实地调查的作用,高度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三是搞好一审二审沟通工作。不仅是与民一团队的沟通,还要加强与审监团队的沟通,确保在案件审判中贯彻上级法院尤其是省法院的最新裁判观点,达成裁判理念一致,裁判尺度统一。四是抓好判后答疑实质化。对于当事人争议较大、坚持上诉的案件,判后答疑时不仅承办法官参加,院庭长也要一并参加,要给当事人讲透说清判决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五是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争取越来越多的力量加入到劳动争议的解决工作中,带动他们与法院一道解决好劳动类纠纷,各县区法院根据辖区产业机构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企业管家和法律服务专员的点对点作用,指导企业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和规范用工工作。六是加强学习。不仅是法院和法官自己学,还要和仲裁机构、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横向联系,与他们一起学,普及好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