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卷引,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后由部队转业至淇滨区法院,2001年担任法警大队政委至今。高卷引转业后干一行爱一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率先垂范,以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全体干警的赞誉,于2005年被授予“三等功”,2008年被省高院授予“优秀警队领导”;2021年11月,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在工作中,他以部队良好作风为标杆,狠抓法警大队的队伍建设,锻造出了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法警大队。2002年至今连续多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法警大队”和“三星级警队”;连续多年被市法警支队评为“训练先进大队”;2021年在省法院法警总队年度考核中,淇滨区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市基层法院唯一的一支二级警队。
忠诚履职,勇于担当
司法警察承担着维护法院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和机关安全等重要职责,对党忠诚、作风优良、技能过硬是对司法警察的基本要求。高卷引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战线上的老法警,从警20年来,他始终保持人民军队忠于党的传统,恪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工作理念,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他常说:“我不仅仅是一名司法警察,更是一名共产党员,要在急难险重面前挺身而出,平时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候站出来,危险时候献出来。”他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困难和危险面前他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爆发蔓延。除夕晚上,高卷引接到通知,积极响应号召,受领了第一个疫情防控任务,不顾自己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逆风而行,主动到人员密集的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入户排查,还是卡点值班,他都冲锋在前。他带领小组人员先后对4栋楼的100多户居民进行了多次入户排查,耐心向群众解释和宣传,并做好详细登记。
2018年以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法警大队政委的高卷引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他带领法警大队干警共保障了16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判处被告79名,均圆满完成了警务保障任务,受到了院领导和干警的一致好评。2019年,董某某等13名被告人涉黑一案在淇滨区法院开庭审理,第一被告人董某某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极其顽固,并有辱骂办案人员的情形,审理期间仍然存在辱骂、吵闹等扰乱庭审秩序的风险,对押解、看管也带来重大安全风险。鉴于以上情况,公安机关专门将其与另外12名被告人分押于不同的看守所。高卷引针对被告人董某某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情况,主动带领4名干警执行押解董某某的任务,通过庭审中运用法律强制手段等,有效控制了董某某的暴力反抗行为,保证了庭审按计划进行,维护了法律尊严,打击了被告人的嚣张气焰。
以身作则,锤炼队伍
建设“四个铁一般”的政法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的殷切期望,高卷引作为法警大队政委,始终把抓法警队伍建设放在第一位。多年来,他根据法警大队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注重从点滴细微处入手,狠抓队伍的整体素质养成。要求干警们做到的,他首先做到,他常说,如果自己做不到,怎么去要求他人呢。在训练场上不论严寒还是酷暑,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教练员,干警们训练时总能看到他的身影;在庭审保障中,无论押解还是看管,自始至终他都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多年来,在他的以身作则、严格管理下,淇滨区法院法警大队在体能、技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多年保持“先进大队”的荣誉。
2020年8月的一天,下午下班后,淇滨区法院民三庭工作人员到某小区向被告人仇某送达法律文书,其妻子孟某不但不配合工作,还撕毁了卷宗,咬伤了办案人员。高卷引接到院领导的电话通知后,迅速返回院里,他在途中用手机通知法警,15分钟内全队法警到院集结完毕,并迅速到达了案发地点,将当事人仇某和孟某强制带到法院,配合业务庭对孟某依法实施了拘留。
司法为民,心系群众
高卷引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服务人民这一立警之本,自觉把司法为民落实到警务保障具体工作中,正确处理便民利民与保障安全的关系,把保障诉讼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法院干警人身安全、审判执行安全、法院机关安全当成重要政治任务。他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2019年5月,淇滨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开庭审理一起案件过程中,其中一名当事人突发心脏病。在接到审判人员的报警后,高卷引迅速带领几名干警来到庭审现场,立即拨打120,并协同医护人员,将病人抬上救护车,陪护到医院急救室,直到其家属到医院后,高卷引才带队离开。该当事人康复后,专门到法院对法警大队和审判庭表示感谢:“要不是你们及时把我送去医院,我的命就没了。”
2021年7月底,淇滨区法院为抗洪救灾迅速成立党员防汛应急救灾突击队,高卷引作为领队,带领队员前往淇滨中学安置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搬卸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用品,分拣蔬果,用实际行动为灾区群众奉献爱心。
这就是高卷引,一名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担当、敬业、奉献的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