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能力作风建设年】鹤壁中院邀请市政协委员旁听一起民事二审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22-07-08 07:23:13



    为自觉接受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提升案件庭审质量,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7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永青,市政府副市长林鸿嘉,相关单位职工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

    该案为一起民事二审案件,一审原告吕某某通过鹤壁某置业公司工作人员购买房产一套,因置业公司迟迟未履行签订购房合同及办理房产证义务,故将鹤壁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至淇滨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向鹤壁中院提起上诉。鹤壁中院民三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案件的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政协委员认真聆听了全部庭审过程,并填写了旁听庭审评议表。庭审结束后,委员们对合议庭的庭审驾驭能力、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等给予了肯定,一致认为法庭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程序完整,层次清晰,审判人员庭审驾驭娴熟,体现了较高的审判水平。

    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鹤壁中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常态化、制度化。

下一步,鹤壁中院将继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定期邀请代表、委员们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持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笑琦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