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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刑一庭成功调撤一起刑附民案件

  发布时间:2009-11-09 09:47:34


    近日,鹤壁中院刑一庭成功调撤一起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案件审理中,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吴文军的亲属就该案附带民事部分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10月3日晚,被告人吴文军伙同高某某、邱某某(均已判刑)到四矿玩。晚11时许,吴文军因赌博和李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某将吴文军、高某某的手表扣下,让第二天拿钱赎回。吴文军不服,和高某某、邱某某商量一起将被扣的东西要回,如不给就用刀砍李某某。三人取刀后返回李某某住处,将正在睡觉的李某某叫醒,李某某说拿来钱才给手表。李某某又睡后,高某某用刀朝李某某头、颈、上肢等处连砍三刀,吴文军用刀朝李某某胸部捅了一刀,邱某某用刀朝李某某胳膊上捅了一下,后吴文军又用铁棍打李某某头部。经鉴定,李某某系单刃刺器刺创右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2009年5月13日,被告人吴文军到鹤壁市公安局投案。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承办法官在情、理、法等方面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和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最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民事部分撤诉。

    案件的刑事部分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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