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至23日,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一行到各县区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并指导工作。
苗青副院长先后到钜桥法庭、汤河法庭、新镇法庭、小河法庭、铁西法庭、姬家山法庭进行走访调研,实地查看了各法庭的立案室、审判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区域。
在调研的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区法院院长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安排和工作进展,与各法庭庭长就法庭工作特色、案件受理情况、办案力量和办公设施的配备情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参与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等进行深入交流。
苗青副院长对各院前期创建部署工作及各法庭近年来在审判质效、多元解纷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她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现人民法庭形象作风的直接窗口。
就创建活动,苗青副院长提出“五个早”工作要求:一是要“早谋划”。要树立品牌意识,结合各法庭审判工作实际和工作特色,按照“一庭一品”的创建思路,打造各法庭的特色名片;二是要“早对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及早与乡镇党委政府联动,在体制机制的建立、落实上做好诉源治理这篇文章;三是要“早培育”。对法庭工作中形成的好传统、好做法及早提炼总结,将其培育推广为人民法庭工作的“鹤壁经验”;四是要“早汇总”。要对创建活动文字材料、视频资料等及时搜集汇总整理,定期对照创建要求查缺补漏,确保创建活动规定动作高标准完成;五是要“早宣传”。要树立“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宣传理念,对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和经验要主动宣传、善于宣传、勇于宣传,通过宣传渠道,将丰满立体的人民法庭形象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