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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有组织犯罪 共建平安校园——山城区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02 09:28:21



    为切实发挥《反有组织犯罪法》在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上的作用,5月31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组织干警来到鹤壁市师范附属小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干警向广大师生就《反有组织犯罪法》中有关学校应承担的权利义务部分进行了重点讲解,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便于师生更直观的理解和运用,获得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

    通过向在校师生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了师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师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有利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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