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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关系办事如何维权 诉前调解为您说法

  发布时间:2022-05-31 09:13:22


    近日,山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受理了3起特殊的纠纷。

    家住山城区的李某、王某和唐某想要“托关系”办事,结果事情没办成,给对方的5000元委托款也要不回来了,这可急坏了这3名老人。

    老人们告诉调解员,年纪大了,很羡慕别人都有养老退休金,偶然听说被告李某某人脉关系广,能给村民办居民养老的事儿,于是跟被告李某某签了委托合同也给了钱,就等着好消息。结果几年过去了,事情一直没有结果,要求李某某退钱还一直推脱不给。老人们经多方打听,得知双方的委托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他们焦急又无奈。2022年5月11日,他们来到山城区法院请求帮助。

    调解员耐心听完老人们的诉求后,首先安抚了他们的情绪,表示会尽力与被告李某某沟通。调解员随后迅速与被告李某某取得联系,向其释明法律。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2022年5月2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李某某于9月1日前退还委托款的调解协议,并发起司法确认,保障了该调解协议的有效性。

    山城区法院提醒您,切莫轻信他人“托关系”的说辞,不要想歪门,以免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郜梦佳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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