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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利莫去贪 伸手必被抓

  发布时间:2022-05-13 15:54:03


    近日,山城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因贪图小利,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盗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后,被告人李某某未上诉。

    2021年7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某分别在公园、游乐场及周边附近区域,多次盗窃他人的手机、电缆线、现金、酒水、饮料及部分食品等物品。山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综合上述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必须取之有道,莫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同时提醒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物,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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